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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体(中国)委员会关于机构调整及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

[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18-07-11 00:00:00 责任编辑: 来源:  审核人:]

 

华体平台中层干部2018年6月任(聘)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完善干部选拔任(聘)用制度,建立能上能下和交流轮岗的干部管理机制,优化中层领导班子结构,为学校“优质校”“特高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突出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坚持“岗位符合度、群众满意度、组织信任度”相统一,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在换届期间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许  琰

副组长:祝玉华   王卫东   刘卫锋

成  员:杨士恒   焦爱萍   刘玉宾   菅浩然

        谷献晖   于兆国   王忠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谷献晖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层干部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机构调整及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事业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个别机构和岗位进行调整。调整后,学校内设机构41个,中层正职职数58个,中层副职职数67个。

五、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有改革开放意识,献身教育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与学校发展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所担任职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

5.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师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

6.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六、任职资格

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备五年以上工龄,且具有三年以上科级职务任职经历。任职时间截至2018年6月30日。

2.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一般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党务部门或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层干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龄满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新提拔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一般应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4.担任教学院(系部)的院长(主任),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一般应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

5.中层干部应当逐级提拔。对于在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人员条件遵照本方案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提拔: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工作中不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担当、不作为的;

(3)近四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7)没有即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造成一定影响的;

(8)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七、程序和方法

(一)同级中层正职干部续任(聘)工作程序(7月11日—20日)

1.公布中层正职空缺岗位。

2.公开报名。根据任职条件和资格,现任中层正职干部填写《黄河水院中层干部换届个人志愿申报表》(在组织部网页下载),每人限报两个岗位(包括现任岗位)。

3.研究决定。根据个人志愿以及近三年的工作情况,党委研究决定续任(聘)中层正职干部名单。

4.任前公示。对续任(聘)中层正职职务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接受全校广大教职工监督。

5.办理任免。经任前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聘)用问题的,学校印发任用(聘)通知。

(二)提拔中层正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7月21日—31日)

1.公布中层正职空缺岗位。

2.公开报名。根据任职条件和资格,由本人填写《黄河水院中层干部换届个人志愿申报表》(在组织部网页下载),每人限报两个岗位。

3.资格审查。按照岗位的条件和有关要求,对申报志愿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5.酝酿考察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测评以及汇集的民主推荐情况和意见,提出考察对象人选,由学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充分酝酿,然后提交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对拟提任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华体(中国)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进行全面考察。

7.讨论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讨论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由书记办公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充分酝酿,同时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然后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要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及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8.任前公示。对拟任(聘)用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9.办理任免。经任前公示和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审查后,未发现影响任(聘)用问题的,学校印发任(聘)通知。

(三)同级中层副职干部续任(聘)和提拔中层副职干部任用工作程序(具体时间待定)

参照(一)和(二)的程序压茬进行。

(四)领导谈话

党委对新一届聘任干部进行谈话(工作和廉政两方面),对新提拔干部、担任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副职干部还要进行专题谈话或个别谈话。

八、纪律监督及有关事项说明

(一)严守组织纪律

1.党员干部要严明组织纪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调整环境。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遵守保密纪律。

2.换届期间要保持工作稳定。现任中层干部要统筹安排、妥善处理好换届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坚守岗位,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换届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到岗交接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3.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二)加强工作监督

本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干部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党委组织部、纪委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举报电话:党委组织部23658022,校纪委23658068。

(三)有关事项说明

1.在本次中层干部换届中,对个人志愿申报提拔且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在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结合其任职表现及年度考核情况,经党委研究决定任(聘)用;对个人志愿申报同级调整的中层干部,根据其任职表现及年度考核情况,经党委研究决定任(聘)用。

2.实行中层干部交流制度。本次换届中,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进行交流,特殊情况(如专业性特别强等)需经党委会研究后可继续担任。在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任职满一届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

3.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本届中层干部任(聘)期为4年。此次换届,不能任满一届的中层干部,原则上应退出领导岗位。以上同志保留原职级待遇至退休,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

4.本次转任、离任的中层干部要接受离任审计。

5.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新提拔任职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6.对没有申报岗位和不服从组织安排者,不予任(聘)用。

7.本实施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拟设二级机构及干部职数一览表

2.校内相关调整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3.中层干部换届个人志愿申报表

 

中共华体(中国)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

拟设二级机构及干部职数一览表

序号

二级机构名称

职  务

干部职数

1

党政办公室

主任

1

副主任

2

2

党委组织部
     (机关党总支)

部长

1

机关党总支书记

兼组织部副部长

1

副部长

1

组织员

1

3

党委宣传部
     (统战部、文明办、新闻中心)

部长

1

副部长

2

4

纪委(监察处)

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处长

1

办公室副主任

1

5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部(处)长

1

副部(处)长

2

6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部(处)长

1

副部(处)长

2

7

保卫部
     (保卫处、武装部)

部(处)长

1

副部(处)长

1

8

离退休党总支

(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党总支书记

1

处长

1

序号

二级机构名称

职  务

干部职数

 

9

教务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

处长

1

 

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
     兼副处长

1

 

副处长

2

 

10

计划财务处

处长

1

 

副处长

2

 

11

审计处

处长

1

 

副处长

1

 

12

工会

副主席、办公室主任

1

 

副主席、女工委主任

1

 

13

团委

书记

1

 

副书记

2

 

14

科技处

处长

1

 

副处长

1

 

15

国有资产管理处

处长

1

 

副处长

1

 

16

对外联络与合作处

处长

1

 

副处长

1

 

17

发展规划处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室)

处长

1

 

副处长

2

 

18

招生就业服务中心

主任

1

 

副主任

2

 







 

序号

二级机构名称

职  务

干部职数

19

图书馆
     (档案馆、校史馆)

馆长

1

副馆长

1

20

学报编辑部

主任

1

副主任

1

21

教育教学督导室

主任

1

副主任

1

22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大数据管理中心)

主任

1

副主任

1

23

基本建设办公室

主任

1

副主任

1

24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党总支书记

1

主任

1

副主任

3

25

水利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2

26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2

 

序号

二级机构名称

职  务

干部职数

27

测绘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2

28

机械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2

29

国际教育学院
     (外语教学部)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30

电气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31

金融与会计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序号

二级机构名称

职  务

干部职数

32

商务与管理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33

环境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34

信息工程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35

旅游学院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36

艺术与设计学院

(艺术教育中心)

党总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院长

1

副院长

1

37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院长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1

副院长

1

 

序号

二级机构名称

职  务

干部职数

38

继续教育学院

院长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1

副院长

1

39

创新创业学院

院长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1

副院长

1

40

基础部

主任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1

副主任

1

41

体育部

主任兼直属党支部书记

1

副主任

1

合计

125

 

 

 


附件2

校内相关调整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以“三块牌子、一套人马”模式运行。负责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和教师职业发展等相关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3.负责统筹制定教师队伍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4.负责牵头协调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

5.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建立教师档案,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6.负责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制定全校教师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文件和全校教师职业培训计划。

7.负责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搭建促进教师发展的个性化、人文化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开阔学术视野,实现个性化发展。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代表学校对国有资产全面负责的职能部门,是学校管理国有资产的唯一甲方,行使学校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租赁权、转让权、处置权等,处理涉及资产的相关事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校办产业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审查校办企业设立、重组、撤消和解散等重大事项,监督校办企业搞好经营管理,保障学校收益。

3.负责全校物资采购和工程(维修)建设项目招标的组织、发布及采购、合同管理等工作。

4.负责学校土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家具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报废管理工作。

5.组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公共用房配置、职工住房产权登记等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办公及公共多媒体教学设备维护。

三、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工作职责

对外联络与合作处是负责对外联络与交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宣传学校教育品牌、处理全校外事工作和相关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政策,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2.负责收集、发布各类合作供求信息,拓展与社会各界合作交流渠道,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与共建,为学校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创造合作条件。

3.协调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各项涉外活动,开拓对外合作交流途径与渠道;负责学校与境外合作办学事宜,拟订、审核、组织学校与国外组织签订合作交流协议。

4.负责起草和修订各类留学生教育及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评估和总结工作,落实已有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国外留学生教育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对外宣传、联络和招生工作。

5.负责办理涉外人员(外籍教师、境外专家、留学生)来校工作学习、师生员工的公派出国的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6.负责学校校友工作。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间联系,发挥好桥梁与纽带作用;加强校友会基础工作建设,建立起学校校友工作的长效机制,指导各地、行业校友会的组建及工作的开展。

四、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招生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学生就业的指导与服务、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落实、上报工作并通报校内的相关单位及部门。

2.负责招生宣传方案的制定,宣传材料的起草印制、宣传活动的组织。

3.负责学历教育招生咨询及录取工作。

4.负责招生网站管理、招生人员培训。

5.负责就业工作制度建设,就业计划制定、落实。

6.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7.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市场开拓及就业基地建设。

8.负责学校双向选择活动的组织管理。

9.负责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毕业档案的管理和发放。

10.负责毕业生的追踪调查及服务工作。

11.负责就业宣传、培训、网站建设工作。

五、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是负责学校后勤管理的部门,主要通过管理服务育人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提供工作、生活保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依法制定适合学校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校内后勤服务管理、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以及水电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划,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学校后勤保障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

2.做好全校各项后勤服务工作的总规划,并列出实施计划,向学校申报相关经费,根据学校下达的财务预算,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做好管理、协调与监督工作。

3.做好学校水、电、气、节能、市政、园林、道路、学生公寓及食堂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以及相关管理。

4.负责学校节约型校园、爱卫会、红十字会、绿化委、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校园环境、质量监督等有关事项的实施。

5.建立和完善各类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学校各项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及其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逐步提高后勤服务的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

6.认真完成向上级部门报送能耗数据及各项费用的内外结算。

7.做好车班的安排、沟通、考评及投诉等相关管理工作。

8.做好后勤服务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逐步改善后勤服务管理人员队伍的结构,提高后勤服务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9.加强后勤服务信访接待与处理,自觉主动地接受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监督,听取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后勤服务质量。

六、国际教育学院(外语教学部)工作职责

国际教育学院(外语教学部)负责学校国际交流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留学事务管理,以及外语教学等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研究制定与组织实施学校国际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国际教育工作要点和国际教育教学工作改革方案。

2.负责外语教学工作,做好外语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国际交流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的教学文件,并全面实施国际教育项目的教学组织与学生管理。

4.负责组织国际交流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的相关工作。

5.负责国际性教育培训项目、国际职业资格培训项目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教学安排、项目管理等工作。

6.负责国际教育项目的学生出国语言培训、留学生语言培训、汉语语言考试、海外考试等工作。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际教育项目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等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国际教育项目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

8.负责国际教育项目学生的学风建设、学习活动、文体活动、宿舍管理、安全纪律教育等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际教育项目学生国内外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9.负责制定国际教育项目国(境)外合作、学术交流、教学管理的出国(境)考察工作计划,制定国际教育项目教学活动、学术活动所需外籍教师、外国专家等外籍人员的聘请计划与方案,并报校领导审批,报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安排。

10.负责国际教育项目学生出国签证准备工作,配合对外联络与合作处办理国际教育项目学生签证手续和留学生出入境手续工作。

七、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创新创业学院是承担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的教学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整合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立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开展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负责牵头协调教学单位开展创新创业课程教育,管理各类创业团队。

3.负责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形成校内为主、校外为辅,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为创新创业教育、各类竞赛评审、创业项目评估、创业过程指导提供智力支持。

4.负责组织创新创业专项培训指导。整合SYB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方面资源,有计划、分层次地提供普惠式免费专项训练,为大学生创业实践团队提供全程化的跟踪指导。

5.负责推进创新创业孵化与融资扶持。将校内大学生孵化基地做大做强,打造成为学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名片”;推进“一站式”创业实践服务支持体系。

6.负责学校与政府、企业及其他市场资源的广泛对接,助力学校师生科研成果通过自主创业向经济社会有效转化。总结凝练华体平台创新创业工作经验与特色,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创新创业型校园文化氛围。

7.负责开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工作,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关键问题、前沿问题,开展华体平台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附件3

华体(中国)

中层干部换届个人志愿申报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学历学位

 

第一学历及最后学历

1.

所学专业

1.

2.

2.

现任职务

 

任同职级时间

 

 

 

个人志愿

 

 

是否服从调配

 

工 作 思 路

 

 

 

 

 

 

 

 

本人签名:
















说明:①请申报人将个人志愿表填好后按规定时间交党委组织部。

工作思路针对第一志愿陈述,限300字以内。

③“是否服从调配”栏不得空白,否则视为“不同意”。

 

上一条:关于朱焕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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